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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某公司承建的地铁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在某市的地铁施工过程中,公司以激励员工为由,与项目签订《模拟股份制承包合同》,并由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出资200万元作为股金,考核指标为项目竣工核算满足约定利润指标,如未满足利润指标,则按未满足利润金额在股金中扣除,直至赔偿至满足利润额。并约定中途自行离职的,不享受考核奖励。本人在一年前自行离职,至今项目仍未竣工结算,且利润指标明显达不到考核指标。请问:1、该合同是否有效?2、股金能否追回?如何追回?备注:1、地铁项目从完工到竣工结算完成至少要5年以上(常规);2、工程过程中一切风险几乎均由项目承担,特别是工期风险(管理费)风险。

其他 2019-06-14 15: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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