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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同事欠的网贷,难后跑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写了我号码,天天打电话到我公司骚扰,严重影响了我在公司的声誉,电话进行人身攻击,请问我可以告他们吗?

其他 2020-03-25 08:5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以准备材料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消除影响
  • 您好,可以协商的。
    【追问】没法协商,我肯定是不会出这比钱的,我宁愿出钱告他们骚扰,我想有个快速解决途径.
  •   频繁的发短信和打电话不会构成骚扰罪,但是严重者会被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通过辱骂的形式实施人身攻击(这里的人身攻击只限于用语言,而没有实际的肢体冲突),根据其情节的轻重,可能分别违反了《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了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你好,造成骚扰建议报警
  • 建议先报警。
    【追问】追问谢谢,但是是北京公司联系的,顺便问下您是报网警,还是110呢
    【回答】打110就可以
    【追问】刚才有个律师打电话给我说要提供证据,不然警察不受理,我只能提供他们电话,最多下次录音,但说这些都不能成为证据,报警不受理
    【回答】那就等下次对方骚扰你打电话时录音,建议多录几次,然后拿着录音去派出所看能不能立案了。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追问】谢谢,但是是北京公司联系的,顺便问下您是报网警,还是110呢?
    【回答】110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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