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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决定书出来以后怎么办?

其他 2018-03-19 22: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伤认定出来以后,去找单位要赔偿。如果单位不给,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满的,去法院起诉。
  • 工伤认定书一般是一式三份、由认定单位、用人单位、工伤劳动者分别持有。劳动者持有的认定书丢失不会影响工伤待遇。如查认为有必要可以向用人单位或认定单位申请附本(或验印确认的复印件)。
  • 工伤认定后,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
  • 如果你的伤情可能构成伤残,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构成伤残的,依法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 伤情相对稳定,存在伤残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存在伤残的,医疗终结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结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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