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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上班途中被电动车撞了,去医院开刀上了钢板,总共花了2万多块,之后去交警队调解,认定对方是主要责任,因对方是外地民工,确实没钱,就赔了我2000元。我现在已经被认定为工伤了,但是我去社保中心要工伤赔偿,工伤科的人说我跟对方要的太少了,不受理,要我去法院起诉对方。起诉有什么用呢?去法院起诉的话,要不到钱也没用啊,难道社保中心就不用赔了?现在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8-19 1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要确定是工伤,再由单位向工伤部门报你的相关材料。
  • 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不下来还要先确认劳动关系,简而言之就是要先确认够不够成工伤,构成工伤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具体事宜建议当面咨询
  • 从实务上确实需要先起诉,且要通过法院执行,执不到才行,建议你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再处理较好,可以请当地律师具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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