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买了郑州的毛坯安置房。合同签有三条1:乙方三个月内全额交给房甲方,违约每月5000利息2:房主违约为总房款的百分之二十3:因丙房无法办理更改手续甲乙双方各不补偿。我现在欠甲方17万,是在定三个月内开发商那里暂停办理安置房更名,这17万没给甲方,一年后能更名了,甲方要求加十万,(卖给我的是毛坯房,签合同一个月甲方给我钥匙,我现在已经装修住进去一年多了),甲方给中介说我违约,一个月5000违约金,要求我加十万中介约他好多次面谈他就是不见我。说答应加十万了在见我面谈。请问合同签约的第三条是否我也不会出每月的违约5000?甲方不见我的原因是他想把证(19年底安置房全部发证,现在截止到5月规定收齐手续)不改我的名字。请问,我现在打官司?还是甲方拿到证打官司合适呢?他如果私下把房子卖给别人办理成别人的证,我咋办?请你指路,甲方不愿见我,我最稳定的办法怎么做?他现在不愿给我房我打官司法院如果判合同无效,把我交他的钱如数退给我是否很被动?法院现在能判他房子的差价吗?他如果把房子写成别人名字或私下卖给别人,等发了证打官司法院能否判他补给我房屋差价?

其他 2018-03-30 10:3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