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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公司人事部HR,我们公司在3月1号招聘会计员,试用期2个月,老板给我的指示是她不符合我们要求,就是她其实也有很多不懂,所以公司决定辞退她,跟该员工签订了试用期合同:九、本合同的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9、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0、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以下就是合同期内的文字,所以请问,是不是走书面形式

其他 2018-03-29 22: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选用这个条款辞退员工需要有相关的证据,避免该员工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局投诉。建议您还是与劳动者协商,让她主动离职。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公司需要通过特殊手段处理才能避免用工风险,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或者当面约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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