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去年从别人手里转租了一间铺面,合同期为三年,现在已经使用了一年了,可是现在听说我们所在的那个市场没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市场方已经退了商家所缴的所有费用了。请问我可以向我的出租人要回我所缴的一年的租金吗?(关键是我已使用了一年了呀。现在我的出租人又向我收第二年的租金了,如果我不缴他就叫我搬出去了。)请问这样行吗?我有什么办法呢?谢谢了!

诉讼 2011-08-19 22: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作为租用方,你已经使用的一年的租金是不能退还了,对于第二年的租金,你必须明确的是市场方所退还的费用是不是包括租金,我个人认为,市场的开办方应该不会连租金都不收的。如果是真的不用收租金,那么你可以不用支付,反之,你一样得支付租金。
  • 关键是你转租时房东是不是同意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