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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8年1月底购买公寓一套,签了房屋认购书,交清了首付款,后来开放商各种理由不给签购房合同。认购书中写明:一周内不签购房合同属于我违约,开发商有权不经过我的同意卖掉房子。我去找了几次,让无限期等下去,也不给退房,退款不退其中的两万定金。请问我应该怎么做?现在这个情况我想直接想办法把首付退给我,偿还这几个月的利息,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其他 2018-04-03 08: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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