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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规定:“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但作者所属组织或法人在作品完成两年内,有权优先使用。”。请问,所谓“优先使用”要不要与作者签订合同,经作者授权同意?作者不同意授权,单位是否有使用权?

其他 2018-04-05 19: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追问】我的理解是,“优先使用”是在获得作者授权许可的前提下。也就是说,未获得作者授权同意,单位无权使用,更谈不上“优先使用”。对吗?
    【回答】自己看看,上面写的很清楚
  • 一般是不可以的
    【追问】也就是说,您同意我的观点。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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