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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销合同》中载明: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价款: *按套(幢)计价,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叁拾壹万肆千壹佰壹拾壹元整(已包含套内建筑面积及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价格)。房屋的参考套内建筑面积为135.04平方米。 房地产开发商交房时提供的商品房为102.06平方米,另32.75平方米开发商则说是公摊面积,请问开发商的说法合理合法吗?

争议解决 2011-08-21 10: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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