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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月份卖的房,2月份又买的新房,买房的时候考虑放款周期长,中间把交房日期写到了8月30日,但是3月份我就跟卖家完成了过户,3月底贷款全部打给了卖家,同事我的买家款也到了我的账,买房之前跟我的买家协商让我住到6月份,款子下来之后就开始收我的房租了,6月份交房。我同意了,因为我的买家自己在外面租房,也要还房贷。于是我的压力也就大了,房贷,租金每个月万把块,请问我能向我的卖家收取房租吗?因为合同上只写了交房日期,没写租金的事。

其他 2018-04-12 14: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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