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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没有五证,交的定金不给退,交钱的时候只有收据,也没给任何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4-13 10:53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尽快起诉,只要在法庭辩论阶段开发商仍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那么买卖关系无效,应退还你的定金
  • 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 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 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 房地产开发商没有五证,交的定金不给退,交钱的时候只有收据,也没给任何合同协议,可以诉讼解决
  •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 你好,开发商五证不全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建议来电详询,了解具体情况后为你提供解决方案。
  • 您好!搜集证据,法院起诉。
  • 您好,建议诉讼处理
  •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 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如果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便是无效的。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却进行预售,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您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您好!可以主张无效,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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