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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8年3月辞职,入职签的1年合同,到17年12月到期,这3个月未签合同。公司发放工资的形式是预发一部分工资,会扣押一部分工资以奖金的形式到年底发放。我是2月份交的辞职信,3月份交接完成,离职的。现在公司拒绝补发之前欠的工资,我能不能以未签合同的形式,讨要双倍的基本工资?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坐标:南京

其他 2018-04-13 21: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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