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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家公司于2017年2月15入职,然后签一年合同。2018年2月16日到期。2月16至今还未续签。目前公司采取扣工资等手段想让我自行离职。(四月初找我谈,说现实行绩效考核,要扣3月份工资,可问题是考核或亲的制度根本就没有提前通知大家,四月通知怎能扣3月份的呢)。现想问问,如果离职,能不能拿回这些被扣的薪水,以及这段时间内无合同的双倍补偿。

其他 2018-04-18 08: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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