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劳动合同日期为2015-4-1至2018-3-31,但我在2018-4-17日提出的离职,但却被告知要继续工作一个月才允许离职(本人工作现在已交接完成),请问这合法吗?我能够拒绝吗?

其他 2018-04-25 17: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无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