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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姥爷今年80了,现住市内,城市户口,近期得知,在农村的老房子被政府征用,可按相关条件给房子或钱做为补偿,农村的房子是老太爷留下的,现在由姥爷的弟弟(今年60左右)一直居住,不知道如果政府给房或钱,我姥爷是否可以参与分配.注,老太爷去世前和去世后,姥爷和姥爷的弟弟并未进行分家,现在姥爷的弟弟说房子都是他的,姥爷这边什么也享受不到.问问从法律角度上我姥爷应该享受吗,国家对这类问题有相关规定吗,谢谢.

其他 2011-08-23 20: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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