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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房子是夫妻共同的名下,一方死亡后,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另一方,子女,一方的父母。那如果一方父母也去世了,会轮到死亡方的兄弟姐妹继承吗?还是只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剩余的另一方和子女继承?

其他 2020-07-26 07:3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第一顺位的其他人进行继承的哦。
  • 不会。。。。。。
  •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 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房产的一半属于先死亡一方的遗产,由先死亡方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后死亡一方及其子女、父母)继承,另一半属于后死亡一方的遗产,由其现在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这个继承问题比较复杂,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父亲或母亲的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父母亲遗产的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您好。夫妻一方死亡后,继承即开始,未办理完继承手续,死亡一方的父母过世,则其可继承的份额发生转继承。这样死亡一方的兄弟姐妹也有权利参与继承。
  • 你好,有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继承,如晚辈先于长辈去世,按代为继承的规定继承。
  • 第一顺位继承人。别的靠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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