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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对象是东北,而我是江苏的,头几年孩子小我们一直在东北,生活,孩子上学回来了,孩子从出生就是我一个人待着的,现在上学我娘家妈帮带着的,因为他时不时打我,骂我,所以我想离婚,怎样可以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房子是婚前他父母出钱买的,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我可以取得房子一半的产权吗

离婚 2020-11-25 03:4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前又男方父母出资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无产权证房屋,法院不变审理与处理。建议委托V领是帮你处理离婚纠纷,同时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 可以起诉离婚主张孩子的抚养权,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可能性较大,至于房子有共同还贷的可以主张分割
  • 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子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您们的房产虽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是属于您和您老公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您如果不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判给您个人,还是按照出资份额分配。您如果签署协议,也就是让上述关系更明晰了而已。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前面您提及公公要求70%,后面您又说“承认他们家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这两种情况后果是不同的
  • 重新分割财产,这种要求需要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提出孩子归男方不利于孩子成长,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 夫妻双方的房产在确定为共同财产时,则可以在离婚时依法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规则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而言,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并且房产证上是双方的名字,则平均分割即可。但是如果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而实际上却是两个人共鸥汀出资的情况下,则可以依法由一人单独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是需要给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补偿
  • 你好,孩子多大了?房子有无贷款?如需帮助,可以电联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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