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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6月初在南宁兴宁区 某地 被偷了一辆5成新电动车 小偷当天被抓 我当天报案 材料全部上交给派出所 6月底 派出所打电话给我 说 法院已经 受理 就等着 法院打电话 叫你去领钱 赔偿知道了个大概 后来7月30日 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寄了份挂号信 名字叫 “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 ”内容是 院方收到公安局 兴宁分局送审查起诉案件材料 现告知我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我现在的问题是 我被偷的车2010年才1600买的 说盗窃 这个问题 电动车是旧车 赔偿问题 一定在购买金额之下 赔偿那么点钱 还要找律师吗 本来都没什么钱 还要请律师 折腾那么久 到头什么都没得到 说赔最后 忙完不就什么都白忙一场吗 纠结 我该怎么办???希望律师人士指导一下 这个小事不算小事 大事又算不上得 赔偿问题

刑事辩护 2011-08-24 22: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不用请律师,自己写个诉状就行了……你好,法律很注重证据,有时事实清楚,可是证据不足,也不利于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 你可以不用请律师,自己写个诉状就行了……你好,法律很注重证据,有时事实清楚,可是证据不足,也不利于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来电咨询或在律师主页留言,我会尽快答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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