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工作一年,公司没有给我签合同,还签了一份自愿放弃缴纳社保通知书,我现在手里面有公司从去年九月份以后的考勤记录,去年九月份以后的工资转账记录,公司给我印制的名片以及工牌(姓名是手写的)去年五月到八月在同一个老板的另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法人不一样),所以发工资的名头不一样,考勤记录也没有,这个时候我可以主张赔偿吗,能赔偿多少

其他 2018-05-06 1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索要各项劳动待遇,详情可以电联
  • 你好,可以要求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秦皇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