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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过户过户问题

其他 2019-09-18 01:2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公产房一般来说仅仅是居住权,同时居住期间要向单位交付一定的房屋租金。这都是以前福利分房的遗留产物。目前对于该部分房屋正在进行改革,一般都是向单位支付少量的款项,从单位购买完全的产权。一般来说,这部分公房目前都可以继承其居住权,当然,这个需要大家都同意,不然争执不下,到时候,单位收回就麻烦了,至于说道过户,不仅是一个共同居住人同意的问题,还要分房单位同意变更才对。
  • 父母公产房,过户给长子。 长子有权利购买产权。非公产房置换,无须其他人同意。
  • 长子可以购买产权,无需征得他人同意
  • 产权房是指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并且,业主还可以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在房地产登记机关,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人。业主的房屋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
  • 二、房子过户需要的资料
    1.卖方:
    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房子权证》原件、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方章各一个、结婚证、未婚证实(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2.买方:
    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私章(方形章)一个。
    3.办理流程:
    ①、双方签定《房子买卖合同》及《委托书》;
    ②、双方交给购房保证金及定金到公司财务处;
    ③、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④、将以上所需资料交到公司信息部;
    ⑤、公司开具收件单及收款凭证;
    ⑥、由评价公司出具评价陈述;
    ⑦、公司外联部办理完测绘及手续后,双方到房产管理部门签字;
    ⑧、得到房产管理部门收件收据后,买方将首期款付给卖方;
    ⑨、由约好方交清过户所需的有关费用后,买方付清余下的房款;
    ⑩、买方收取新的房产证;
    ?、双方凭收款凭证到公司财务处领回各自交给的购房保证金及定金。
  • 您好,产权不清,权属有争议的,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房产证属于第三人,需要您与房子所有权人进行租赁,如果该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已经设置抵押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那么就不能出租。因此建议您与房主协商解决。
  • 如果长子已办理过户手续,征得产权单位同意后可购买所有权,无需他人同意。
  • 已经办理过户后,新的承租人有购买产权的权利
  • 公房通常只有承租权,不存在购买的问题.建议与房东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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