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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国企上班,2008年单位通知说不用来上班了, 一月给三百,当时没给我 们交保险。零九年300不给了说是给你们交保险了。 另外还不 够,再问我们要个人部分.这样合法吗。我是否能问单位追要三年的生活费

仲裁 2011-09-15 16: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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