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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房子交房日期是17年12月31日,因验收楼时发现门坏了我们没有签收,至今5月快就月了,我们曾催了好几次更换,只答应可都没执行换,我们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6-10 16:3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更换,如给您造成损失的,可一并要求-赔偿
  •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 你好,建议诉讼处理
  • 建议诉讼处理
  • 你好,建议诉讼处理
  • 您好,对方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您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履行义务,并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您可以起诉解决。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您好,对方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您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履行义务,并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您可以起诉解决。
  • 我的房子交房日期是17年12月31日,因验收楼时发现门坏了我们没有签收,至今5月快就月了,我们曾催了好几次更换,只答应可都没执行换,我们该怎么办?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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