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2005年9月到兴蒙学校工作,现在(2011年8月)因为学校生源而被辞退。学校提出给我们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乘以年限的经济补偿,这样合理吗?而且在这六年中只交了一年的养老保险金。我应该享有哪些权益?谢谢

征地补偿 2011-08-29 21: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补偿金以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工作的年限。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算。 可以要求补缴养老保险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