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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5月21日晚上7点腹部开始疼痛,然后5月22日凌晨1点住进某大型医院急症科,打了止疼针做了各项抽血化验以及超声,急症科医生说应该是阑尾炎,本人积极配合医生愿意进行手术治疗。主治医生却说输液观察,说阑尾容易误诊,本人疼痛感一直没有减退,多次叫医生来看,医生却说都有个疼的过程不可能一下就好,一直拖延到22日下午本人实在疼的耐不住,请求医生手术,急诊科医生也说得动手术了,可是主治胃肠科医生却一直以住院部没有床位为理由不给手术,直到晚上的时候又加重病情,急症科要求胃肠科医生做手术,刚开始胃肠科医生说再做三项检查就进行手术,本人忍着疼痛进行完检查,胃肠科医生又将手术推迟到第二天早上,当天凌晨因为没有接受到手术治疗,凌晨本人高烧到39.6度,加上疼痛,全身无力。直到23日下午2点才推进了手术室,手术结束后医生告诉家属已经阑尾穿孔。本人觉得医院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本人全程积极配合治疗,请问医院该不该承担责任?

其他 2018-06-07 01: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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