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与总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被总公司收走。在分公司工作4年多,在我续签劳动合同后,因为业务转型,总公司更改了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现在总公司想要裁撤掉分公司,要求我们自动辞职,不想给补偿。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吗?被申请主体的总公司名称是写签订合同时的公司名称还是现在的公司名称?

仲裁 2018-06-05 11: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