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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首付购房,产权登记的只有男方名字,用男方的公积金贷款40万,女方负责家庭开支,装修,家电等,如果离婚,女方能分到什么?贷款的40万部分的增值可以要求分割吗?还是只能分割20万?(贷款40万,实际还贷远高于40万),另40万部分的房产增值可以要求分割吗?还有就是装修家电可以要求分割吗?如何收集出资证据

离婚 2011-08-31 19:4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你这种情况下离婚判决时,一般房子归男方,共同还款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对你予以补偿。婚后公积金还款也算共同还款的一部分。装修、家电等如系婚后购买,则视为共同财产,如系婚前购买,则有认定为你个人财产的可能(之所以不说是一定能认定为个人财产,因为这种证据一般较难取得)。诉讼是门技术,不是律师解答了你就会明明白白了,建议谨慎处理。
  • 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及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装修应当折价归女方所有,家电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并争取自己的财产权益。
  • 男方父母购房出资的首付款为男方父母对自己的子女的赠与,其他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 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但贷款等是共同财产
  • 男方父母购房出资的首付款为男方父母对自己的子女的赠与,其他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 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女方出资的装修款可以获得适当的补偿
  • 你好,如果房产在男方名下,现在离婚的话,房子还是给男方,如果女方参与还贷需要支付合理的补偿,但是房子没有女方的份,装修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装修的,钱是谁出的,这样要明确才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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