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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6年入职的,2003年与单位签订第一份劳动合同,2008年签订最后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8年5月底单位突然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原因是单位申请注销(实际还没完全注销法人),从6月开始停止发工资和社保,请问律师合法吗?单位如何补偿我呢?

其他 2018-07-06 19:34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行为进行了处理: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追问】单位注销,只能终止劳动合同,我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不行啊,上级主管部门是否有义务安置吗?我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里不足五年的。单位强调是注销是终止劳动合同,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二倍经济补偿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有其他争议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追问】单位注销,只能终止劳动合同,我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不行啊,上级主管部门是否有义务安置吗?我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里不足五年的。单位强调是注销是终止劳动合同,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二倍经济补偿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不合哪条法律?如果先不仲裁如何争取利益最大化?如果仲裁如何申请程序?
  •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 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
  •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先跟人事主管人员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不合法.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不合哪条法律?如果先不仲裁如何争取利益最大化?如果仲裁如何申请程序?
  • 您好,不合法。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不合哪条法律?如果先不仲裁如何争取利益最大化?如果仲裁如何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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