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跟公司签了1年合同,现在到期了,已经超了3个月了,最近公司要续签合同我不想续了,想离职,也提交了书面申请,但公司说必须要再做满30天,还得招到新的人员接手工作,才能离开,如果我直接不来上班,会不会造成工资拿不回来,会不会被公司追讨什么损失

其他 2018-06-15 10: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要看你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您好,这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不会,劳动合同到期了的话,可以随时走。
  •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到期直接走人,无需批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