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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申领安葬费,抚恤金的问题。家属1申请时,手续有:〈只有户口本,以前的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与县养老经办中心号码不否)单位开据的死亡职工证明,村委会死亡证明〉。家属2申请时,手续有:〈本人户口本,2代身份证,医院死亡证明,退休证,工资卡,(单位职工死亡证明,与单位正在联系)。家属1先到单位去的,开了原单位的死亡证明,并且,到县经办中心申请了。家属2能否申请?领取抚恤金?死葬费用家属2全部承担了。

其他 2018-07-05 0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火化证最重要
    【追问】土葬,:有医院死亡证明,没有火化证明,能否申请,或怎么办?或能否推翻家属1的申请?
  • 您好!这个问题要分门别类地回答:
    (一)如果亡者是企业单位的,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领取丧葬费5000元,抚恤金16000元。
    (二)如果亡者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因病死亡的,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领取丧葬费5000元,抚恤金金额相当于其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
    (三)如果亡者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因公死亡的,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领取丧葬费5000元,抚恤金金额相当于其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
    (四)该人生前缴交的社会保险基金,凡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全额领取;凡是单位缴交的部分,自动转入统筹基金。
    (五)该人生前个人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缴交的住房公积金之和,其配偶或者子女都可以全额领取。
    谢谢阅读!
  • 有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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