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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铁路运输企业与乙服装厂签订了购买服装的购销合同,约定单价为200元,共购买1000件,总价款20万元,2008年2月10日交货,违约金按货款总值的10%计算。甲铁路运输企业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预先付给乙方人民币5万元作为定金。乙厂按期交付产品,但提供产品的质量与样品质量相差很远,甲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解除合同,乙厂不同意,甲铁路运输企业为此造成经济损失3万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该合同是否应解除?谁是违约方?应如何处理本案?

诉讼 2018-07-04 16:3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您好,一般而言,具体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而定,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建议电询律师并详述合同内容,以便为您详细分析
  • 针对您的描述,因为乙方提供的质量与样品质量不一样,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 违约方是乙厂;乙厂根据甲厂的请求赔偿损失。
  • 你好,一般可以。。
  • 您好,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该合同可以解除
  • 您好,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您好,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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