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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房产因受他人牵连被公安部门扣押.涉案人已被判刑.法院判决书上写明:将扣押物品(房产)发还公诉机关.是什么意思?是退回公安部门从新侦查?还是退还给被扣押物品的主人?案件早已了结,但房产至今未发还?也不说明。这正常吗?

刑事辩护 2009-04-30 23: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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