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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尽过赡养义务的孙女,可以代位继承祖父母多少份额的遗产?我唯一的哥哥96年意外去世时,他唯一的女儿才三岁多。大约一年后,她母亲就带她改嫁了,所以她不知道她的生父去世了,也不知道我父母是她的亲爷爷奶奶。她2010年高中毕业后,去新加坡读书,后来在新西兰读大学,2016年工作。我母亲2011年秋脑梗偏瘫,2015年初去世,我父亲2017年4月脑梗昏迷,2018年1月去世,都是我一个人在医院、养老院陪伴、照顾他们。我前嫂子在我哥去世后,基本没有照顾过我父母,也没有告诉我侄女她的祖父母生病了,所以我侄女从2010年出国后,从来没看过我爸妈。现在我前嫂子认为,我侄女应代位继承我父母留下的房产50%,或是30%...请律师帮我咨询一下,多谢!

其他 2018-12-31 22:2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侄女有代位继承权,可以继承其父亲的份额。不要求进到赡养义务。
  • 你好,可以代位继承。
  • 首先,有遗嘱的话,按遗嘱进行继承,不发生法定继承。
    其次,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指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的话,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等额继承遗产,即有几个人分成几份,分别继承(前提是先析产,明确哪些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指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继承,也是等额继承。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
  • 父母的遗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
    《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方父母,在遗嘱中写明留给夫妻中的一人,那么,这套房产就归遗嘱中的继承人所有。
  • 父母去世后,孩子之间怎么继承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  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 有代位继承权,但是未尽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少分遗产。
  • 有代位继承权
  • 有代位继承权
  • 被代位人应该继承的份额。
    【追问】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替已故父亲赡养祖父母的义务吗?没有尽过赡养义务的(代位)继承人仍然有权继承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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