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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和邻居因为口角动手现在已经死亡现在公安机关已过失致人死亡立案尸检报告结论是冠心病猝死。尸检报告写的是不排除外力因素引起冠心病发作猝死现在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立案。尸检报告上面的不排除外力因素的不排除是不确定的意思吗。会不会对后面不利。是不是写因为最好!

刑事辩护 2018-08-05 12: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应赔偿多少金额要看死者家属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死者家属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家属误工费、丧葬费等费用。
      当然,如果是由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则赔偿金额或项目不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 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可判7年;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 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第二百三十三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主要是内因,不排除有外因的作用。很明白,不必多想
    【追问】这里民事赔偿需要责任划分吗
    【回答】应该会有一定的划分,由法院酌情考虑并判决
  • 你好,你所说的情况比较特殊,冠心病猝死是死亡的因素,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争取从轻处罚。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追问】我是受害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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