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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上没有我的名字。可以加吗?,有贷款

离婚 2019-07-09 15: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3、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 房产证加名字费用:
    1、公证费 40元/平米 按产权证面积核算
    2、契税:按基准税率(3%)全额征收,由受赠人支付。
    3、测绘费:1.36元/平米 按实际实际测绘面积核算
    4、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 按实际测绘面积核算
    5、登记费:(工本费)80元 (共有权证)20元。
  • 新版购房合同的内容:

    1、明确了卖方的保修责任和最低保修期限,卖方必须将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2、卖方要承诺房屋不存在“一房多卖”、司法查封,有义务对买房者信息保密。

    3、对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情况,车位、车库、会所等设施所有权归属,新范本引导买卖双方进行约定。

    4、新范本还细化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引入惩罚性赔偿金。

    5、对给买房者造成损失的严重违约情形,卖方除退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还要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买房者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与2000年的合同示范文本相比,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在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

    二是对签订合同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提示,引导买卖双方对合同重要事项作出承诺和告知;

    三是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引导买卖双方自行约定,避免引发纠纷;

    四是细化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

  • 你好,可以加的,具体操作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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