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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母亲68年离婚,离婚后因故母亲于70年搬入父亲单位房屋内,未有法律复婚手续,因父病重,也未有事实同居关系,71年2月父病故,母亲于76年再嫁人,嫁人后搬出了父亲单位房屋,与后夫感情不合再次离婚后又回到父亲单位房屋居住,于2011年7月病故,现母立遗嘱将全部房产赠与弟,(此房无房产证、也不属房改房,此房为父亲单位为照顾老干部就医方便在距医院附近的安置房,因房屋破旧母亲在父亲死后曾在原有土地上予以翻盖和加盖,当时父亲单位的房子面积为30多平方左右,后母亲扒掉了一间重新盖并且在附近加盖了几间房子,现拆迁后得知房屋面积为122.5个平方,现在我想请教专业母亲和父亲离婚后居住在父亲单位的房屋内对父亲单位的房屋进行翻盖和加盖是否受法律保护?母亲离婚后又搬回父亲单位居住是否属于非法居住?母亲的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应?我是否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遗嘱无效?

其他 2011-09-05 13: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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