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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合同,说社保继续交就可以了。这样有问题吗?

其他 2019-11-15 03:1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超过一个月的,你可以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追问】两个多月了,主要是对社保有影响吗?而且没有跟我续签的意思。也没有要终止劳动关系的意思
  • 不可以,单位应当与你签订合同
  •  根据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因此,也就是依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以降低工资为由与你不续签的行为违法.因此从2008年1月1日始,你从该单位实际工作多少年,每满一年即可得一个月经济补偿.   
  • 你好!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据上,1、公司不算提前终止合同,同时,合同到期终止,公司不续签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也无须支付“代通知金”;2、补偿金的年限从2008年起算,至合同终止之日,即公司对你的补偿金支付是合法的;3、2008年前的保险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缴或对你进行补偿;4、公司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和你补签合同,你就不能再主张双倍工资了;5、你取得的资格证,公司应该交还给你。
  •   如果提出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与之订立的,自应当订立起由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对你没有问题,对公司有风险才是真的
    【追问】如果出工伤公司会不会耍赖,我的权益得不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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