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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职于武汉一家担保公司,今年7月份辞职,但公司一直欠付我2010年的绩效工资3万余元,公司拒付的理由是说我2011年所做的两笔担保项目尚未到期。但我认为,我索要的是2010年已完结项目所对应的绩效工资,与2011年的项目毫无关联,2011年的绩效本身就没发放,还扣押我2010年的绩效,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我的权益,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9-07 13: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以下回复供你参考: 1、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的话,你离职的时候有权主张绩效工资: 2、你与用人单位是否有约定结算绩效工资要以“担保项目到期”为条件,如果有此约定的就按约定,否则你有权主张公司立即返还; 3、建议保留好有关证据之后,委托律师发律师函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处理。
  • 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你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依法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联系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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