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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用儿子的名义贷款,这样他给自己买的房用她老婆的的公积金,不知道可以不

其他 2018-08-16 13: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能无法操作
  • 贷款中的房屋加名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因为抵押中的房产加名或减名为影响抵押权人押品风险,夫妻之间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记费,夫妻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只能通过买卖份额的方式增加共有人。具体流程:1、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2、办理提前还款,领取结清证明、它项权证等资料3、拿银行出具的资料和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在房管局办理与贷款银行的解押手续4、现产权人及共有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局办理增加共有人更名或过户手续。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贷款主体不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主体是各商业银行。  (2)贷款对象不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对象是经资信考查合格、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公积金个人贷款对象除具备商业个人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还必须是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职工。  (3)贷款资金来源不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来源是各商业银行的自营资金(居民或单位存款),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金的来源是职工个人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贷款利率不同。贷款利率分两档,具体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月利率为3‰;5年以上的,月利率为3.375‰,而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月利率为3.975‰;5年以上的,月利率为4.2‰。例:某借款人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10年,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为1014.83元,总计还息21780元。商业银行贷款月还款额为1062.6元,总计还息27513.4元。  (5)贷款风险承担主体不同。商业银行个人贷款风险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承担,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由确定发放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承担。
  •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您好,这个行为不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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