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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父亲处继承了一处房产,但是之前因为爷爷还在世,所以现在爷爷去世后姑姑和叔叔也占有份额。我现在想获得房子完整的产权,有什么途径?姑姑和叔叔如果表示放弃,那应该怎么操作,税费怎么收?如果走买卖或者赠与的途径,那税费又怎么收? 之后我如果出售这个房子,税费能按满5年的收吗? 另外,律师在场的遗产放弃声明具备法律效益吗?

其他 2011-09-08 11:0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到公证部门公证即可。具体税费需咨询税务部门。能否按照满五年以房屋实际情况定。
  • 应当由其他继承人出具放弃继承权的书面证明并办理公证或者进行诉讼。然后即可过户。如果买卖或者赠与费用会很高。建议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 你好,两种途径:一、姑姑和叔叔一起去公证处,办理公证,然后拿上公证书去房管局就可以办理过户。 二、以你姑姑叔叔为被告要求继承遗产,你姑姑叔叔当庭放弃产权,法院出调解书,拿着调解书去房管局仍然可以办理过户。 详情电话咨询。
  • 税费的问题咨询房管局,如协商不一致,可到法院起诉确认。
  • 需要签订放弃声明的
  • 你好,需要公证的。详情请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 您好,只要其他继承人签订书面协议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就可以了,不用交税。 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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