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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母赠与购房首付款,如何进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 2018-08-12 16: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去公证处。
  • 因房产赠与公证需要注意事项  房产赠与公证就是公民将属于本人的房产赠与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过户手续,但应注意几个事项:  一是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二是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三是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第192条规定了受赠人可以进行撤销的几种情况: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特别提醒,办理房产赠与必须慎重。  如果要办理“房产的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房产赠与公证申请表。并须提供下列证件: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赠与人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3.赠与人必须提供赠与书或与受赠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书和赠与合同必须详列赠与人和受赠人是何种关系以及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赠与物等。赠与物要写的具体明确。如应写明坐落、结构、面积、产权证登记号码等;  4.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5.受赠人不满法定年龄的,应当由受赠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其办理;  6.公证员要求与其相关并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父母赠与的房屋如何处分的问题,局提解答如下:一,婚后父母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或写明受赠人,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
    二,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配为原则。
    三,如果一方获得所有权,则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房屋现价值的一半价值。
  • 1、 申办各类公证均需具备的证明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或境外其他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  2、 出生公证   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明书(由父母之一或了解当事人出生情况的长者填写)、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3、 亲属关系公证   亲属关系另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无需提供);   4、婚姻状况公证   结婚公证:《结婚证》、离婚公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需同时提交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调解书》 、未再婚公证:除提交上述离婚公证证明材料或配偶死亡证明(证明材料同死亡公证)外,还需提交未再婚证明 、未婚公证:未婚证明;   5、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6、学历、学位、成绩、学时公证   学历(含毕业/肄业/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读/成绩/学时证明(均由所在学校出具)   7、工作经历公证   履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8、死亡公证   死亡证明(死亡所在医院或死亡时户籍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出具);   9、继承、赠与公证   财产所有权凭证(《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赠与公证无需提供);   10、关于照片的使用   申办出生、学历、工作经历公证,交两寸照片各三张、申办结婚公证,男女双方各交两寸照片三张、公证书到美国、台湾地区使用的,上述公证事项各交两寸照片四张、照片应同为黑白或彩色,增加一份副本,相应增加一张照片。   有关专业名称、单位名称、境外姓名的专门译法请当事人(代办人)提供,并填写在本处的《外文翻译登记表》上,如不提供的,则照常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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