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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05年2月登记结的婚,婚前男方按揭买了房(现我们居住的房子),购买时房价是13万,首付4万,按揭9万。婚后4年按揭部分已全部赔清(现在房价市值在45万左右)。09年儿子两岁左右时我发现对方有外遇,为了此事双方闹了差不多近一年,后来为了孩子,我原谅了他。但是,过了两年多,我觉得我心理上对他之前所做的事还是有阴影,并且他父母对我也不好,我老公的工资从来就不交给我,交也是只交需要用的部分(如儿子学费),到目前为止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钱,然后前几个月他以他妈的名义买了一套18万的一居室(钱是他出的),为此我们还摊牌过,他又说是他是想好好过下去的,但是实际情况我确实无法接受,我觉得他处处在处心积虑,包括他父母也是这样;因工作原因,他基本上不在家,也就是一个月回来一两天,这个婚姻我觉得实在无法走下去了,如果离婚,请问财产和儿子的抚养会如何分割?(他工资每月1万,我的每月6500,居住地在昆明市),盼回复指点为谢!!

离婚 2011-09-08 17: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可均分,给他母亲买房的出资你可要求一半,孩子如还在哺乳期一般随母,如已满十周岁则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收集到他有外遇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婚姻损害赔偿金。对于财产,婚前的财产属于男方所有,但对于婚后的还贷及增值的部分,女方有权利分割,对于他以他妈的名义购买的房子,对于18万可以平均分割。对于孩子的抚养,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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