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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老公有两处房产,小孩一直我带,他前三年读研没有出过抚养费用,后来,参加工作后,钱也没有归拢,但给了我孩子每个月的生活费基本上是1000-1400元/月,第一套房子,我和家里出了60%的资金,第二套房子总价43万,装修20-30万,首付20万,装修我哥给了5.4万,贷款他在偿还,现在他有离婚的意向和冷淡,但又不提出来,如果我提出来,会不会吃亏些,小孩愿意跟我,8岁了。望指点,谢谢

离婚 2012-02-05 21:4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离婚子女抚养的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共同债务   结婚后至离婚前,所发生的共同债务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 可委托律师代理,相关小孩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要求法院处理
  • 你好,在法律上谁提都是一样的
  • 对于你的疑问建议当面详细咨询律师
  • 你好,今天正好有空上网,就给你啰嗦几句。首先,谁先提出离婚都不存在吃亏的问题。其次,双方能够自愿协商离婚最好,到民政局手续简便快捷。另外,如果任一方起诉到法院,那么,1、小孩8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会从有利于小孩以后健康成长的角度去考虑随哪一方生活,根据你说的一直随你生活的情况,判决给你的可能性比较大。2、房子、其它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实在无法处理会让你们就财产问题另行起诉。3、他三年没有出过抚养费、贷款他在偿还(不管是以他的名义还是确实是他个人在偿还),这些都属于生活的一部分,法院不会给你分清这些(即使是他个人在偿还房屋贷款,这些钱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偿还),清官难断家务事,难道你们每人每天赚了多少钱、开支了多少钱都要给你们算清?4、注意提供相关证据,尤其是你和家里出了60%的资金、向你哥借了5.4万元(这个如果男方不承认对你不利)、孩子一直在随你生活等。法院是讲证据的,法官不是神仙。 但愿对你有帮助,如有需要可以电话咨询。
  •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以上法律自己对照下。 如果属于以上法律规定的个人的话,你看就拥有第一套房。 如果属于两套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就只能对半分,小孩归你,你丈夫就需要支付抚养费。 装修你给的那5.4万如果算借款,需要共同返还,如果指明单独赠与给你,你就可以单独取得这笔5.4万元现金。
  • 谁先提出来离婚都是一样的,无所谓谁吃亏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可以委托律师,最大限度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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