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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公司经常要求我们提前上班。合同里填写的是9点至5点30分为上班时间,中途休息1.5小时。但是事实上经常是8点左右就要来到公司,然后打车去出外勤(就相当于8点左右就开始为公司创造利益了)。下班也经常拖延,最主要是没有加班费也没有任何补贴政策。这样做合理么?

其他 2018-08-04 17: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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