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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营销部职员马宁已在公司工作3年零8个月,但近半年来工作业绩十分不好。其营销经理6月8日口头说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她就来人力资源部索取补偿金,人力资源部对其的解释是大力资源部尚东正式通知你离职。你现在仍要正常上班。但第二天马宁不来上班了,其仍有2000元各用金没有归还公司。人力资源部给地打电话她却说,公司什么时候同意给补偿金就什么时候去公司,如你是人事负责人。你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18-08-08 15: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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