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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4购了一套地基房4层,首付了40万,总共112万,合同中写明二年的房贷,但到今年我还欠他十来万,现在开发商起诉违约而且还要交十几万的违约金怎么办,基于开发商到现在没有给我们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我才没按规定二年交完房款,购房合同中没有写给我办理相关房产证明,只写了购房交款事项,这个合同能否视为无效合同,现在又要我交违约金十几万和本金。律师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8-21 02: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购房贷款办不了退房算违约吗,  一、购房贷款办不了退房算违约吗  购房贷款办不了属于不可归责于您的原因,导致不能实际履行合同的,不属于违约。根据合同法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违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操作实践,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购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  
  •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房屋买卖合同时效问题。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时效申请撤销权只有一年,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时效是一年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三、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根据 主要是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和我国立法机关颁布的《民法通则》。 其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第6条第(二)项规定, 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显然,买卖房屋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为其成立的要件。要求书面形式的要件关键是要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只要买卖房屋合同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即为合同成立并是有效的条件之一,不允许当事人一方随意翻悔。这一规定为当事人因房价过高或过低等不合理、不合法原因毁约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其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实质法律依据问题,亦即一项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之规定为:第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意思表示真实;第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您说的地基房,是否指农村宅基地建房,如果是,该合同有可能被认定无效,具体情况要看过合同才能解答。
  • 基于情况较为复杂,建议聘请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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