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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老婆两个人现在打算离婚,我们两个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确实是有一些财产性的收入,我就想请问一下我自己写的一本书的版权费是不是属于财产性收入呢?请问律师财产性收入包括哪些夫妻财产算不算是财产性收入?

离婚 2019-12-07 17:0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只要是婚内取得的出版费,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 您好,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夫妻财产也是财产性收入。
  • 我们通常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
      《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个情形:(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达到这个程度时,《婚姻法》才把它作为一种过错。其他的外遇情况千差万别,尽管都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但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不作评判。即不会因此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无论双方如何出资,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一方出资是来源于婚前财产或应当作为个人财产的,且有证据证明,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产业性收入是可支配收入的组成部分。一般是指家庭从其具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取得的收入。它包含出让产业使用权所取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产业营运所取得的盈余收入、股票盈余、产业增值收益、出资收入等。一般以为,当一个国家或区域的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跟着居民出资、理财途径的拓展,居民家庭的产业性收入将呈现出较快增加的趋势,相应地,居民家庭的收入来历也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依据发达国家的经历,产业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居民殷实程度的重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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