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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在工地外面发生交通事故,是自己工地上的车压到右脚大母脚趾粉碎骨折,马上要出院了,老板不给生活费和务工费,说理赔下来在,父亲是老实人就被拒绝回应了。理赔万我们无关,我只需要出院后生活费和务工费。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8-20 18: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机动车事故赔偿纠纷受害方:1、报交警,确定事故责任,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2、调取住院病历,做伤残鉴定,确定损失;3、确定车辆保险投保情况,确定保险公司;4、收集相关证据,提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诉讼;5、交通事故处理比较专业,委托律师代理。二、机动车事故赔偿纠纷肇事方:1、事故后报交警,报保险公司;2、确定事故责任后,积极跟受害方联系,协商;3、诉讼过程中积极答辩,委托律师,制定应诉方案。
  • 交通事故受伤治疗出院时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陈述: 依.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贰.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计算) 三.出院后休息时间; (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计算) 四.后续医疗费需中国钱,如取内固定物;  (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 (本项涉及到以后营养费的计算) 另外,根据的实践,还需要对伤情的诊断证明进行特别注意,因为医院在出院时写的疾病诊断及出院记录特别简单,往往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在进行司法鉴定时难以评到级别或评到的级别很低。 伤者出院时一定要弄懂自己的伤残情况,知道自己的伤情,看懂x光片,明确自己可能评到的伤残级别。有些医院所写的出院证明与x光片、ct片等不一致,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多加注意,否则会严重影响伤残级别鉴定。这一点非常重要。 出院时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事项是医疗费发票问题,如果伤者出了医疗费,一定要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如不能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则伤者一定要就自己所支付的医疗费金额让医院或车方出具书面证明。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你好,建议申报工伤,进行伤残鉴定,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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