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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开了一家公司,公司这些年也越做越大。然后生意方面竞争对手也越来越多,然后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要。总是怕会有员工泄露机密给对手公司。所以我想申请商业秘密保护,或许会对公司有帮助。所以我想咨询一下申请商业秘密保护的优势是什么?能确保商业秘密安全吗?

其他 2018-08-21 14:3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主要有如下优势:1、具有期限优势,2、具有地域优势,商业秘密无地域性特征,3、具有保密优势,商业秘密是不公开的。4、商业秘密保护是企业经营者的重要武器和财产。5、商业秘密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立手段。是能够确保商业秘密安全的
  •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偿金是合同自己约定的。竞业禁止的对象也主要是高管、技术人员和掌握公司核心机密的其他人员。
  •   商业秘密泄露主要有下列途径:  1、人才流动泄露商业秘密;  2、兼职工作泄露商业秘密;  3、离退休员工被其他单位聘用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4、保密观念淡薄泄露商业秘密;  5、企业自身经验介绍,接待来访等泄露商业秘密;  6、发表学术论文,泄露商业秘密;  7、企业职工为私利或私愤泄露商业秘密;  8、发生意外事故。
  • 有关商业秘密的基本法律也未明确规定如何确定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但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劳动者对单位的忠实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权利人与义务人即使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只要该项商业秘密未被公开,仍然具有经济价值,且权利人对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则知悉该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就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该项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即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期限与商业秘密的存续期限相同。
  • 没有此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商业秘密保护。自己申请知识产权是可以的。
  • 您好,你根据您所描述的问题我建议您进行商业秘密的保护因为商业秘密保护不同于专利,可以不公开,但是专利必须要公开,您所描述的情况很符合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一旦您成功申请了商业秘密保护,它是较为安全的,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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