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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和一家服装公司签了一份订单,在他们那定了一批服装。但是在约定交货的日期,对方并没有把衣服送来。我以违约为由要求对方赔偿,但是对方说货物被泥石流毁损属于意外事件,违约责任是可以豁免的。因此我想了解一下违约责任的豁免是怎么回事啊?

其他 2018-08-20 16: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约责任的豁免是指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可以免除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你这种情况首先双方并未对违约责任的豁免做出约定,因此也就不存在约定豁免的情况。《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泥石流导致货物毁损属于不可抗力,确属于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的豁免情形。
  • 这个是不可抗力,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对方举证
  • 您好,违约责任的豁免就是指在发生某些情况的时候一方当事人可以以此理由主张免除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豁免的理由主要是不可抗力以及由于第三人原因指使合同不能履行,就您在问题中描述的对方以发生泥石流为由主张豁免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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